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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改善群众就医体验】我院开设便民门诊,让普通慢诊患者复诊更便捷

文章来源: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01日 点击数:140 字体:

为方便群众就医,减少患者看病就医等待时间,解决患者续方开药难的问题,提升患者就医体验感,我院于3月29日起正式开设便民门诊,主要为普通慢诊患者复诊时的一般性取药、检验提供服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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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诊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(上午8:30-12:00 下午2:30-5:30)。

门诊地点:门诊一楼(2号楼)。

就诊须知:便民门诊是为了方便患者,特别是已办特殊门诊患者,仅仅针对普通慢诊患者复诊时的一般性取药、检验而开设的门诊,就诊时需要提供近期的相关疾病就诊病历资料。同时为了规范医疗行为,便民门诊不能提供以下服务:

一、不接诊初诊患者,急、危、重症患者,病情不稳定患者,孕产妇患者。

二、便民门诊医师开具普通检验(查)申请单,仅限于针对本次就诊疾病的相关常规检查,特殊专科检查,如胃肠镜、喉镜、甲状腺彩超、乳腺彩超等检查,不开具大型检查如:CT、MRI等。

三、便民门诊不能开具下列药品:

1.中草药处方|我院和外院中草药处方均不转方)。

2.肌肉注射、静脉注射等所有针剂注射药品(胰岛素除外)。

3.专业性强的特殊用药(如:抗凝药、抗癫病药等)。

4.精神类药品、麻醉类药品、医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抢救药品、抗结核类药品、影响血液及造血系统药、抗肿瘤药品、肿瘤靶向药品、免疫抑制剂、抗排异药品、生物制品、抗菌药品、激素类药品、含可待因制剂药品等。

5.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有特殊要求的处方类药品。

6.限量使用药品。

四、不属于便民门诊服务范围的患者,请至相应专科挂号就诊。

(备注:根据《处方管理办法》规定,开具药品量一般不超过7天用量;对于某些慢性病、老年病或特殊情况,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,最长不超过1个月;根据慢病管理相关规定及时调整。)

五、便民门诊开药、开检验单提前做好以下准备(否则无法开药,开检助单):

1挂便民门诊号(建议网上预约挂号)。

2.准备好近期的相关疾病就诊病历资料。




祝您身体健康,生活愉快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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